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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

2024-05-27 02:58:22    278次浏览

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:

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

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

(三)以招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

(四)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;

(五)正在建造的建筑物、船舶、航空器;

(六)交通运输工具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
被浏览过 484247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深圳鑫融财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(ID:35221425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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